经党支部研究,拟接收冯翯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来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自2022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