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网 | 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
当前位置: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产品研发职称评审申报指引
来源: | 作者:SZEIA | 发布时间: 2024-01-11 | 32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产品研发

01
受理级别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专业正高级、副高级。申报信息通信网络工程的适用范围:通信网络、大中型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维护、优化、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岗位工作。

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正高级、副高级。申报信息通信产品研发的适用范围:信息通信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研发,以及相关软、硬件产品开发等技术岗位工作。

初、中级职称不再开展相应评审或认定。需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中级资格可对应为工程师申报高一级职称,通过初级资格可对应为助理工程师申报高一级职称。



02 获得途径



初级、中级职称获得途径:(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根据专业情况,统一设置考试大纲、统一考题、统一组织考试,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如计算机软考、经济、会计等。考试通过=获得相应级别职称且全国有效。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http://www.txks.org.cn/

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获得途径:评审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03 申报人工作要求


1.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

2.在职在岗

3.申报人员需在深缴纳社保。


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关系。分为以下两类人员:

①第一类是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为劳务派遣公司(人才中介)的,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②第二类是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在外地,社保缴交也在外地,但单位总部在深圳的,可通过总部单位申报,但须提交单位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该情况仅适用分公司在外地,总公司在深圳的情形。




评审


1、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学历资历:   

  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的年度工作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3.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持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为信息通信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在发明创造、技术推广 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 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业务技术支撑等方面取得原创性重大研 究成果,或在解决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 术取得突破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有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

    ( 1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或同级奖项)三等奖以上的 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同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 )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同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 )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并有证明文件说明其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

业绩成果:满足之一

  1. 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获奖项目。

  2. 获省(部)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2 项省(部)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名)。

  3.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

  4. 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信息通信领域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规程的编写,被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5.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 3 件,并得到实际应用或转化为生产力。

  6. 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和业务管理的主要完成人,成果, 并有同行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或通过正式鉴定或验收。

  7. 完成3项本行业信息通信网络的工程建设、网络维护,或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制开发,或技术服务、业 务支撑等高水平技术工作,并实际投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 于国内较高水平,并有同行高级职称专家书面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并有书面技术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


学术成果:(满足之一

  1.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论著或本专业译著 1 部(主要编著者)。

  2. 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

  3. 软件著作权3项(第一作者)。

  4. 论文1篇(第一作者)+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报告有3名同行高级职称专家(其中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的书面推荐。

  5. 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其中有1篇报告有3名同行高级职称专家(其中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的书面推荐。

  6.  在信息通信领域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提供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


2、正高级工程师:

学历资历: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2.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取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

  3. 获国家科技成果一等奖的排名前五位的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的排名前 二位的主要完成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等条件 之一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


业绩成果:满足之一

  1. 国家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 省(部) 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

  4. 获国家级或工信部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 人(排名前5名)。

  5. 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信息通信领域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被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6. 发表的信息通信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正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 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 于国内领先水平。

  7. 作为本专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书面材料证明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 生重大影响,并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8. 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须提供佐证材料)。

  9. 在承担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 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 准确,技术报告经同行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评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10. 作为第一发明人, 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学术成果:(满足之一

  1.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独著或主要编著者,个人不少于5万字)。

  2. 本专业译著1部(主要编著者,个人不少于10万字)。

  3. 公开发表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材料要求:

  • 照片:上传本人(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照,头像摆正;照片背景颜色应为红底或蓝底;jpg格式(注意非JPG),文件大小不超过50K,像素大小不小于128×180。

  • 学历证书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的能计算出学历资历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证书,无关学历学位证书不需要上传。海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明凭省外合法合规取得的职称(特指非广东省各级职称管理部门核准的职称),可在我市直接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职称。无需换发我市职称证书。提供证书+评审表或任职资格文件。

  • 继续教育:仅需填写2023年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继续教育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 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 8 学时计算。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业绩成果材料具体说明

具体执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业绩成果条件”。

主要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获得何专业技术奖项、奖励或表彰,获得何专业技术项目成果,取得过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体现形式:合同、中标通知书、立项/结项报告、验收报告、第三方鉴定、奖项、证书、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证书等,务必体现申报人名字,以及在项目中所起作用(主持、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排名),申报时上传以上文件为佳,重点突出代表作。

评价重点:项目级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关键性技术、获奖情况、排名


论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体说明

1.代表作的论文:要求是CN或者ISSN公开发表的,作者排名是第一作者或独立;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2.论文所发表的“专业刊物”是指与所申报专业类别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学术刊物,在与所申报专业类别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综合性刊物专栏上发表的论文仅供参考,不能计算作为有效的论文篇数。

3.论文杂志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栏目或者“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栏目查询得到。

4.所提交的论文内容一般须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被收录的,应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5.论文填报要求:提供论文内容收录的网址链接、网站截图,以及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和论文正文。

6.境外发表的论文:(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83561171-820)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7.专项技术分析报告:解决具体技术难题的文章,具有实践指导性,非一般叙述性文章,图文并茂为佳。通信工程要求3名同行高级职称专家(其中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鉴定;电子元器件要求2名正高级专家鉴定;300字左右鉴定意见,签字,上传专家职称证书。

8.中文核心期刊:查询《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9.交流论文:指在省(部)及以上学术大会上宣读或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上传作证材料,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全文等。



哪些人不能申请职称:
  • 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不得申报。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特别说明:

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月 31日。

取得职称的时间计算办法

自2021年度起,对评审取得的职称,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申报人在2022年4月取得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到2026年12月31日满5年)。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申报人在2017年11月取得2017年度中级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又如申报人2018年3月取得2017年度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仍可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具体如下:①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②2021年度及以后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取得考核认定证书的,属于评审取得,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1月1日;③取得时间为2021年上半年,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即为评审取得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人社部门,需按通过之日起算。

对于全面实行评聘结合的教育领域各职称系列,其资历年限计算按照相应标准条件规定执行。

注意:最终所需材料以2023年职称申报通知及相关标准文件为准


关注协会公众号或加入职称QQ交流群

受理咨询电话:

初级、考核认定:33005166

中级(含)以上:33005156、33005153、33005163、

评审咨询QQ群: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群:513428745

电子元器件群:178431836